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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-2019年财年税务申报及缴纳提示

发布时间:2023-12-14       公司名称:缅甸IFC旅游公司

2018-2019财年即将结束,所有纳税企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准备2018-2019财年的纳税以及税务申报。
所有纳税企业应准备计划年度税务申报工作。需注意以下几点:
2018-2019财年内的企业所得税(CIT),商业税(CT)和特殊商品税(SGT)必须在2019年04月10日之前向内税局(IRD)进行缴纳。根据税务局在近期发布的纳税程序提示函,其使用支票或PO缴纳者,至少要在2019年04月08日前进行缴纳,以免错过银行之间的清算时间。
个人所得税(PIT)必须在2019年03月31日前缴纳,资本利得税(CGT)必须在销售,交换或转移任何资本资产之日起30天内缴纳至税务局。
根据缅甸税法的相关规定2018-2019财年的年度纳税申报应在财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提交(2019年06月30日之前)。
因此,所有纳税企业应在财政年度结束前至少一个月开始计算税款,以确保按时提交和处理纳税,以避免有任何延迟纳税或纳税申报处罚。应该注意的是,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后缴纳,则税局将按照税法规定对未缴纳税款总额的10%进行罚款;如果未在上述截止日期前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,则还会对年度应纳税金额进行10%的迟交罚款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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